《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 能否为绿色家园护航

2004年7月15日 21:13 佚名
  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近年来格外引人注目。环境成为楼盘大卖点的市场现实,让众多开发商对景观设计倍加青睐。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居住区景观设计的发展现状并非尽如人意。例如,许多已建成的居住区景观只重观赏性,没有实用性,缺乏人性化设计等不少问题引起设计界的争论甚至批评。为了规范居住区景观设计市场,促进设计师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于5月推出了《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试行稿)》(以下简称《导则》)。
  时过两个月,通过各媒体的大力宣传,《导则》的内容已被大多数景观设计师了解。这份国内首次推出的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指导性文件,其权威性、专业性、可操作性如何,能否实现制订者的初衷,是大家关注的问题。为此,近日记者走访了《导则》的主要编制者和一些设计师,让我们来听听他们的意见。
  《导则》不是强制性文件
  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示范工程处孙克放处长是《导则》的主要编制者之一。他说,编制《导则》的主要目的一是指导设计公司和开发单位的技术人员正确掌握居住区景观设计的理念、原则和方法,
并为我国相关规范的制定创造条件;二是让开发单位明白景观设计的标准和分类,便于其明确判断标准,做出恰如其分地选择,避免盲目投资。
  就导则的具体内容,孙克放表示,编制时他们不但注重景观的功能性,而且还考虑到景观的安全性与长久性。例如《导则》中具体规定了水池的高度、木栈道的物理处理方式、涉水池与泳池的深度以及沙坑与窗户的距离、适合不同年龄儿童的大小尺度等以往景观设计中多被忽视的细节。
  孙克放认为,尽管《导则》不是强制性文件,但它对我国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的进一步发展无疑会起到推动作用。
  《导则》会使三方受益
  参与《导则》研究编制工作的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风景科学研究所所长刘滨谊教授认为,《导则》出台后大受益者将是居住区的业主。由于编制者特别强调了对居住区景观的功能性、安全性和人性化的要求,遵循《导则》设计的作品会令居住者感到更加舒适。
  “居住区环境景观规划设计是我国景观设计界量广面大的实践领域,业内一直有这样的呼声和心愿,制定有一部相关的文件,以帮助、引导设计人员更规范、更好地完成项目设计。《导则》的推出使设计师有章可循,有助于其对设计项目的整体把握。”
  刘滨谊还提到:“该《导则》以引导为主,究竟能否并在多大程度上应用于实际,关键取决于房地产开发商。有经验、有眼光的开发商一定会要求设计人员参考、依据《导则》进行设计。这对开发商也是大有益处的。”
  《导则》不必限制太死
  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王向荣教授谈到,《导则》的出台是我国近年来景观行业发展过快的产物,对规范景观市场,指导设计人员有一定的帮助。但他也认为:居住区环境本身比较复杂。我国居住区景观设计的升温也就是近两、三年的事情,因此在这方面还不完善和成熟。设计人员做设计时应该以《导则》为参考依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些设计规范保证了科学的原则,但设计师有些艺术创作的灵感往往会突破这个界限。《导则》好提到建议性的高度就够了,不要限制得太死。
  北京世纪麦田园林设计公司首席设计师纪纲认为,从整体上看,《导则》的出台在设计师和房地产开发商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桥梁,是件好事;但由于是试行稿,《导则》中的部分细节仍显空泛,可操作性不强,需要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 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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